为提高油气管网设施利用效率,促进油气安全稳定供应,规范油气管网设施开放行为,维护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,日前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能源局等四部门制定了《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并于5月24日起施行。
《办法》中第十三条特别明确了建立天然气能量计量计价体系的要求。提出门站等天然气批发环节应以热量作为贸易结算依据;暂不具备热值计量条件的,应于《办法》实施之日起24个月内实现热值(能量)计量。
天然气计量包括体积计量、质量计量和热值(能量)计量三种方式。目前门站计量等天然气批发环节多采用体积计量,使用的流量计主要有多声道气体超声波流量计、高压气体涡轮流量计。
随着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环保要求日趋严格,天然气作为优质高效、绿色清洁的低碳能源,消费上涨的速度已超越煤炭和石油等传统能源。有关数据显示,2018年我国天然气消费量突破2800亿立方米,进口天然气超过9000万吨。
随着我国天然气消费规模持续增长以及进口天然气占比慢慢的变大,能量计价采购与按体积计价销售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。计量单位不统一,不仅影响我国天然气市场国际化进程,也不利于油气管道基础设施第三方准入的实施。
因此,为适应当前我国天然气产业加快速度进行发展的需要,天然气计量方式改革迫在眉睫。
《办法》中指出,油气管网设施开放后,混输的天然气热值品质不同,采用能量计量方式有利于准确计量、体现公平,减少结算纠纷,有利于天然气行业健康发展和我国天然气市场国际化进程。
天然气贸易采用能量计量的方式,能体现优质优价原则,有利于规范市场行为。但在实际推行过程中仍面临诸多问题,如技术实施方面存在困难;明确热值标准存在一定困难;统筹协调方面存在一定困难等。
此外,为确保天然气贸易计量的准确性,还需要对计量设备做精细化管理以及监测。从生产工艺现场的计量分析设备管理和监测、设备正常运行状态管理和监测、到天然气组成数据的实时采集分发等。
业内人士认为,实行能量计量是我国天然气计量方式的重大变革,应在稳定市场的前提下采取循序渐进、分步推进的办法实施。
当前,我国已形成天然气供应多元化格局,实行能量计量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天然气贸易计量的准确性,减少计量贸易纠纷,保障企业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。相信在不远的将来,能量计量能轻松实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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